为推动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完成2025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67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建设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范围澄江市辖区范围内有意向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生产利用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畜牧养殖经营主体、有机肥生产企业等,二、遴选程序相关企业或农业生产主体向澄江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选认定,三、申报条件(一)有一定的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经验,(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生产规模、专业技术、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它能力,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能够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按要求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四、申报材料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主体申报表,五、申报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5日,特此公告附件:澄江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主体申报表澄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9日澄江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主体遴选公告(盖章).docx澄江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主体遴选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