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或就业家政企业补助实施细则》(甬商务消费〔2022〕4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宁波市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或就业家政企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标准创业补助、就业补助资金,具体申报条件和标准如下:(一)创业补助1.申报企业须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2017年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二)就业补助1.申报企业须为2017年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当前就业的,3.截止2021年底补助申请人应在家政企业连续就业满一年,(一)申报创业补助应提供以下材料:1.申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2021年度业务开展情况,2.《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家政企业补助申报表》,4.企业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2021年度员工工资发放记录、社保记录、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完税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信息等证明材料,(二)申报就业补助应提供以下材料:1.申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就业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2021年度企业业务开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2.《高校毕业生就业家政企业补助申报表》,企业银行账户信息等证明材料,三、资金申报和审核(一)申报企业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二)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附件:1.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家政企业补助申报表2.高校毕业生就业家政企业补助申报表3.宁波市家政就业创业补助汇总表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宁波市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或就业家政企业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财政局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