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的建设和管理,第三条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由财政人才库、行政事业单位人才库、企业人才库、中介人才库及理论专家库五个子库组成,第五条入库程序(一)个人申请省财政厅根据财会监督工作需要,符合入库条件且有意向的有关人员填写《湖北省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经单位审核后向省财政厅申报,第三章管理第六条省财政厅对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成员进行动态管理,第七条省财政厅强化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信息化管理,不参与湖北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财会监督相关工作,省财政厅优先从湖北省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成员中推荐,向省财政厅申请专家人才库成员协助开展专项工作,第十四条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成员履职期间,第十五条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成员履职期间,使用单位应为专家人才库成员提供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成员对参与的工作,第六章评价考核第十八条省财政厅定期开展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成员(不含已退休人员)工作绩效考核,附件:1.湖北省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入库申请表2.湖北省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使用申请表3.湖北省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人员考核表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相关附件:1.湖北省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pdf2.湖北省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wps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