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2〕12号)文件规定,经申请人(单位)申报,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资料审核,以下申请人(单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或电话向公示部门反映,联系方式: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558039、84558950,序号申请人(企业)企业名称(企业)类别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发放金额1湖南鑫诚矿业有限公司湖南鑫诚矿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914300000904864536以自有资产进行矿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工矿工程建筑,房屋建筑业等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