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14〕29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78号)等文件,我县组织开展2024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项目申报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7家经营主体申报,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3-5622372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附件:周宁县2024年1月-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申报名单周宁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