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人才政策创新文件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5〕34号)中《大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教学兼职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通过遴选程序的兼职教师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展教学,教学期间共有7名教师完成教学任务,院校对教学效果表示满意,目前进入到津贴发放环节,按照细则要求,现将《企业高技能人才教学兼职津贴核定表》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件、亲访等方式向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联系人:魏春旭联系电话:0411-84369131通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211室邮政编码:116021附件:企业高技能人才教学兼职津贴核定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3日附件:企业高技能人才教学兼职津贴核定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