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稳粮食兴产业强农业扶持办法的通知》(市政规〔2023〕9号)及《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稳粮食兴产业强农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农办发〔2023〕1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源头镇、同安镇、二塘镇、阳安乡、青龙乡等五个乡镇上报的10个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乐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位于平乐县南州新区红帆城小区,联系电话:0773--7882565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附件:2024年桂林市“稳粮食兴产业强农业”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奖补公示表平乐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