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镇街统计、主体申请、线上审核、现场勘察等方式,确定威海胶东伯瑞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十里菡乡家庭农场、乳山市嘉瑞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乳山市南黄富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家主体的投资符合“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仓储保鲜等领域”的贷款用途,共计贷款金额1020.4万元,拟贴息金额6.25万元,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如有异议,请与乳山市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631-6870086乳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6日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主体情况序号经营主体名称所在镇村法人贷款用途贷款数额(万元)贷款日期贴息申请(万元)1威海胶东伯瑞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市夏村镇黄村阎勇建设蓝莓温室大棚及附属配套设施5002024.6.282.562乳山市十里菡乡家庭农场乳山市南黄镇南黄村鲁龙建设草莓大棚、育苗大棚90.42024.4.282024.5.240.553乳山市嘉瑞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乳山市崖子镇大崮头村李春林建设蓝莓大棚及附属配套设施1302023.12.40.834乳山市南黄富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乳山市南黄镇靠山村王超群建设温室大棚,购买建筑材料3002024.3.252.31合计1020.46.25备注:贴息金额=贷款金额*1%*实际用款天数/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