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3号令)、《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签约联网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4〕46号)相关规定要求,呈贡区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开展了2025年1月份区属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评估工作,现将审定结果公示,一、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16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止(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呈贡区医疗保险中心医药和基金监督管理科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反馈意见,附件1:2025年1月份昆明市呈贡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结果公示表附件2:2025年1月份呈贡区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医药和基金监督管理科电话:0871-67477578稽核科电话:0871-67477909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险中心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