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教〔2022〕139号各有关单位、市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46号)和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分配建议的函》(吉科函〔2022〕13号),现下达你市县(单位)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4320万元,用于支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及收支科目详见附表,请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各单位(市县)要抓紧组织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发挥效益,附件:1.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分配总表2.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分配明细表3.吉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吉林省财政厅2022年3月8日附件:附件: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分配总表、明细表.xlsx附件:吉林省中央对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