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5年春节期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切实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5年春节期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具体事宜通告如下:一、春节期间示范区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时间2025年自1月22日至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二、禁止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止区域”)(一)汪家街道三环以东,浑河以南地区为禁止区域,沈抚灌渠以北地区为禁止区域,沈抚大道以北以外地区为禁止区域,沈吉高速以南地区为禁止区域(翠岭明珠小区南侧广场可以燃放),三、禁止区域外禁止销售和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一)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安全保护区内,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八)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在物业企业划定燃放区域以外,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在街道办事处指定社区委员会划定燃放区域以外,四、其他事项居民朋友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域内申请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的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1月13日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边界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