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粤交〔2023〕7号)、《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中央2024年(清算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江财综〔2025〕2号)等有关要求,现对由我局直接拨付的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的,视为无异议,咨询电话:0750-3535401,其余奖励资金由各县(市、区)按程序公示,辖区单位名称行业资金项目资金年度资金金额(元)江海区江门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023年度3,385,38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