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古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月10日古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建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第三条古蔺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代建单位)为古蔺县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职责的部门,第九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代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与代建单位签订《古蔺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协议》(详见附件2),第十二条政府投资工程代建服务主要流程:签订代建协议→工程建设→综合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移交建设、使用单位(含资料移交)→建设单位签订保修合同、办理后期权证手续,(一)负责代建管理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成本和进度控制,由代建单位按照《古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监督指导代建单位和建设单位开展项目资产移交等工作,二是代建单位建设管理中优化调整进行变更的由代建单位10日内完成县级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工程款支付:建设单位收到代建单位审核签署项目现场计量资料和资金划拨资料后,附件1古蔺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审核表编号:项目名称立项文号投资金额(万元)代建单位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及计划建设单位意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建设单位分管县领导意见代建单位分管县领导意见县政府主要领导意见附件2古蔺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协议甲方:乙方:古蔺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古蔺县政府投资工程代建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1.负责代建管理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成本和进度控制,由代建单位按照《古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四、项目建设管理资金建设单位代建费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