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38号)文件精神,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合同并购买社保可进行相应补贴,经审核,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遂宁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遂宁嘉慧妇产医院有限公司3家小微企业符合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凡对如下小微企业享受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有意见或有疑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遂宁市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反映,举报电话:0825-2213663举报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附件: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名单遂宁市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2025年1月13日附件:遂宁市河东新区2025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