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新工办)、有关单位:为贯彻《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支持本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和内容符合2025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1)的支持领域,二、申报方式和要求(一)网上申报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www.shanghai.gov.cn)(如尚未注册账号,选择“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二)申报材料要求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三)特别说明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申报单位在登录时需关联法人一证通,在提交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时需加盖电子签章(详见附件2),三、受理申请(一)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项目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2025年4月15日-4月30日,(三)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附件:1.2025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2.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签章的事项说明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5年1月7日附件:企13附件.doc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