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项目的通知》及《津陕对口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精神,现将我市拟申报2025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对拟申报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反映,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联系电话:0915-32032150915-3212285(传真)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邮编:725000附件:安康市2025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申报项目.xlsx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