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汽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一)2024年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将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关闭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于2025年1月20日24时关闭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车主查询补正入口,)(二)2024年厦门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厦门市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将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关闭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入口,于2025年1月20日24时关闭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车主查询补正入口,(三)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出台期间,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的条件、补贴标准和额度等相关政策,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执行,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继续按2024年标准实施以旧换新补贴政策,2025年新扩围品类产品待国家关于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明确后即组织实施,待国家关于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明确后即组织实施,待国家关于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明确后即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