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诸暨市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诸商务﹝2021﹞19号),暨阳街道、浣东街道申请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补贴,我局已于2022年向暨阳街道拨付96.6万元,现根据实际使用时间给予剩余补助,按文件规定分别向暨阳街道拨付18.4464万元,向浣东街道拨付40.3685万元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与市商务局联系,举报电话:0575-87220751(市商务局)附件:1.暨阳街道申请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补贴名单.pdf2.浣东街道申请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补贴名单.pdf诸暨市商务局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