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量质双提升,规范我市绿色建筑验收工作,(二)监理单位将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的内容纳入监理范围,对绿色施工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绿色建筑工程监理评估报告,(三)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应遵守陕西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J61/T184-2021)的要求,确认符合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并提交绿色建筑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五)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分别报告执行法律、法规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达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二)市(县、区)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对绿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等级查验、验收程序、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验收结论等进行全过程监督,4.《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5.绿色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技术方案(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7.绿色建筑工程监理评估报告,10.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对照表(陕西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