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4号)及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申领流程的通知》(市人社函〔2022〕94号)文件规定,我们对用人单位申报的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这一期限内留用人员情况进行了核查,杨卓康等10人符合享受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政策条件,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合计应拨付补贴2.00万元,现将补贴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电话:(029)86299673附件:西安市未央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发放情况公示明细序号基地名称姓名性别留用日期补贴期限1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杨卓康男202310012023.7.1-2024.6.302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蓉苗女202310012023.7.1-2024.6.303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杨鑫杰女202310012023.7.1-2024.6.304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邓方妍女202409012023.7.1-2024.6.305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王俊朋男202409012023.7.1-2024.6.306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王阿迪女202409012023.7.1-2024.6.307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高敏女202409012023.7.1-2024.6.308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景格格女202409012023.7.1-2024.6.309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贺煊旭女202409012023.7.1-2024.6.3010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李浩佳女202409012023.7.1-2024.6.30补贴金额合计:20000元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