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升级2024年7月苏州市全新出台《苏州市优秀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往年已享受过优秀人才贡献奖励、高端人才奖励计划的人才,申报要求在苏州连续从业满一年并符合下列两类情形之一的,可申报本政策:(一)符合《苏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C类及以上,且2023自然年度内在申报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且2023自然年度内在申报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骨干,申报程序(一)申报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20日(二)申报方式申报工作按照单位注册地属地管理原则,进入“项目申报(人才项目一网通报)→配套措施→人才激励→苏州市优秀人才专项奖励”申报端,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系统填报时,4.工资薪金收入证明材料:指人才在2023年自然年度内(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申报单位的工薪收入,需提供以下两类材料:(1)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5.连续从业满一年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至少从2024年1月至12月时间段内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或完税证明,6.人才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申报对象为C类及以上人才头衔时提供),7.我市重点产业用人单位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对象所在单位为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创办的企业时提供),咨询电话及附件咨询电话: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申报平台技术支持:0512-65224600来源:苏州发布相关附件附件1:我市重点产业用人单位类别.docx附件2:苏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