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锦州市“爆双深”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拟认定以下5家企业为锦州市第三批“爆双深”企业,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企业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锦州市第三批拟认定“爆双深”企业如下:“爆品”企业(4家):1.辽宁华电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锦州名悦科技有限公司3.锦州博达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4.锦州特冶新材料有限公司“双五”企业(1家):1.辽宁天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