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粤农农规〔2024〕1号)《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发动企业申报,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经营范围和资质进行了评审、核验,廉江市廉青种植有限公司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应的服务能力,现认定廉江市廉青种植有限公司作为廉江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附件1:粤农农规〔2024〕1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pdf附件2: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