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培训人次0.25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0.15万人次、高技能人才0.08万人次,(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建设局、经济和发展局、商务局、综合治理和社会事务临时办公室)(二)突出职业院校技能培训突出院校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主阵地作用,(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应急和生态管理局、综合治理和社会事务临时办公室)(三)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统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布局和专业设置,(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财政局、经济发展和统计局、综合治理和社会事务临时办公室)(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统筹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紧抓培训质量(一)开展技能培训评价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区内主导产业培训评价职业(工种)全覆盖,并将培训人员、师资等信息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培训机构不得对除特殊职业教育、普通高校外的毕业年度在校生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除外),同一培训机构对同一企业同一职业(工种)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不超过200人,(责任单位: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加强过程监管,(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3.严格结业考核,(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及时安全拨付资金,(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三)加大电子职业培训券应用管理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责任单位:新乡经开区管委会、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强化资金监管要通过就业补助资金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