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各有关单位: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2021〕1号)、《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津住建科函〔2021〕269号)的要求,我委组织市绿建中心开展了津北辰新(挂)2021-013号地项目1#、9#、10#、12#、17#、18#、19#楼项目的认定工作,经建设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该项目符合京津冀协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2021)相关条款及要求,符合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现将项目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jnhlsfzc@tj.gov.cn)反馈我委,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附件: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概况(联系人:陶逸文联系电话:1770220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