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信部联消费〔2020〕151号)、《关于推动茧丝绸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丝绸消费的实施意见》(商消费函〔2024〕1号),现就申报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在珠海市依法注册登记,支持对象应是申报项目的承担单位,具备开展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场所、设备和人员,二、支持方向(一)推动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应用支持茧丝绸全链条生产环节关键机械设备和重点工艺的科研攻关,支持茧丝绸生产企业升级改造设施设备,打造“香云纱”名片支持规模化集约化蚕桑或丝绸产品(香云纱)基地建设,支持相关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牵头开展茧丝绸相关区域性公共品牌创建工作,五、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申报资料封面(须显示正本或副本、申报单位、申报方向、联系人、联系电话),应说明基本情况、主要业务、对行业的推动情况、近三年是否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是否有欠缴应退还的财政资金的情况,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二)支持内容含有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四)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被“信用中国(广东)”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七)同一项目已获取商务领域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附件:1.资金申请表2.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3.不支持费用清单珠海市商务局2025年1月8日(联系人:周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