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周宗启男1944-06肢体二级木林镇2龚瑞森男1958-11肢体二级赵全营镇3翟海燕女1969-02肢体四级仁和地区4常淑凤女1962-09肢体四级杨镇地区5冯建国男1954-03肢体二级张镇6于春艳女1985-02肢体四级光明街道7张淑兰女1954-05肢体一级北石槽镇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