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阜宁县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现就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请条件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申请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定点评估机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一)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四、受理部门及地点符合遴选条件的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可自愿向阜宁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五、申请程序及流程(一)申请受理符合遴选条件的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递交《阜宁县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申请表》(附件1)《从业人员名册》(附件2),对申请机构的申报材料和信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评估人员的信用状况等进行评估,评估评审结合申请机构的机构建设、制度管理、人员管理、服务管理等开展竞争性遴选,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阜宁县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评分表》(附件3),并确定拟新增阜宁县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名单,(四)社会公示对拟新增的阜宁县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名单,按照申请受理、材料审核、评估评审、社会公示和确认名单等程序流程,对申请长护险定点服务的评估机构,七、其他事项(一)本次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的机构,(三)本次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遴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附件:1﹒阜宁县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申请表2﹒失能评估从业人员名册3﹒阜宁县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验收评估表阜宁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5年1月6日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