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钢城人才20条政策措施》(钢城人组发〔2023〕2号)相关规定,经人才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和街道初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第一批共3户申请家庭通过资格审核,现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月6日至10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电话:0531-76978008邮箱:gcfgzx@jn.shandong.cn附件:2025年钢城区第一批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公示名单.docx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