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补贴项目名称补贴主管部门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申报流程补贴发放频次补贴发放时间补贴制度文件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水城区农业农村局水城区贷有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脱贫户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发放利率全额贴息贷款人每季度先付利息后,再由信用社统一向乡村振兴局申请贴息,经乡村振兴局和财政局共同审核公示后通过财政惠民惠农系统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上.每季度一次结息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5号前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2“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我区户籍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非脱贫户家庭学生和就读中等职业教育三年级的我区户籍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1900元/生·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4500元/生·年乡镇组织满足补助条件的学生填报申请,经就读学校审核在校情况后由乡镇统一将汇总名单报水城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进行三级同步公示后将补助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一年两次(每学期一次)每年6月30日(春季学期)前,12月15日(秋季学期)前贵州省乡村振兴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函[2021]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