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工程减排核算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初审、核查、核实和认定等程序,现对佛山市顺德区瀛悦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核算认定结果(2024年第三批)予以公示,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2日(共7日)监督电话:0757-83123906附件:佛山市工业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核算认定结果(2024年第三批)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3日附件佛山市工业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核算认定结果公示表(2024年第三批)序号企业名称地址行业类别减排核算项目类型实施减排措施后减排量(吨/年)NOxVOCs1佛山市顺德区瀛悦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东风村东骏路1号厂房二栋五楼之一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64.622佛山市顺德区双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塘工业区新龙大道2号之三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1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