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安排的通告根据商务部消费品以旧换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关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一)汽车报废更新,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发布之日期间,相关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执行,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报废的旧车和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发布之日期间,相关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照《江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133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追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时间的公告》执行,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全部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转让的旧车和购买的新车应符合《江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133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追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时间的公告》有关要求,二、关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从2025年1月1日起,三、关于家装厨卫“焕新”政策衔接工作从2025年1月1日起,四、关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从2025年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