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州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批,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继续使用的,持纸质证书的企业在办理核定、升级、延续、信息变更业务后生成新的电子证书,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或在“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云南省房地产市场服务信息网”可查看企业证书的详细信息,三、2021年11月11日后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临时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通知》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临时)资质证明的开发企业通过“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资质换证”功能进行信息填报后生成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申报表后一式三份提交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按程序审批,无需提交其他纸质申报材料,四、本《通知》印发前核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四级和暂定资质证书可在有效期内使用,资质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三级、四级、暂定级企业发生信息变更的,在办理信息变更业务时按照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请核发二级资质证书,六、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中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按此规定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以及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临时核定房地产二级资质的通知》(2021年11月11日印发)办理的临时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统计延至2022年6月30日,联系人及电话:赵吉梅0878-3012421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