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厦门市高质量人才基地(以下简称“人才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为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拥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的企业或近2年落地的重大招商项目(2023年1月1日后落户),经市、区两级人才办(人才主管部门)研究后,由海沧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区招商办、区发改局、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区人社局等部门组织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多头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填写《厦门市高质量人才基地申报表》(详见附件),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证明企业、人才符合条件的材料)报送至归口主管部门受理,海沧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各受理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经会议研究后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报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评审,确定“厦门市高质量人才基地”认定名单,三、运行管理1.人才基地可享受新引进国际化人才补贴,可继续参加新一周期人才基地的申报,详细咨询联系电话:1.海沧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人民政府)1451室,0592-6051626附件:厦门市高质量人才基地申报表海沧区委组织部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