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是项目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科研项目资金滚动拨付的依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范围当前在研的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实施期不足3个月的不用填报,项目2024年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以来总体情况,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包括课题分报告和项目总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汇总形成总报告,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要真实准确,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要认真把关,使用项目(课题)负责人账号进行登录,选择页面中“待办项目”栏目中项目名称后点击“填写年度报告”进行填报,逾期未填报的项目将暂缓结转资金拨付,五、联系人及电话服务平台技术支持: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0991-3675284、3837681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科技资源统筹处0991-3680704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0991-3837354工业和高新技术处0991-3836638农村科技处0991-3828086科技援疆处0991-3835189科技人才处0991-3838217国际合作处0991-3680709自治区科技厅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