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移交造价工程师“挂证”线索的通知》要求,我局针对省住建厅移交的造价工程师“挂证”线索开展了专项治理,现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专项治理,我局严格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28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豫建市〔2024〕243号),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此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排查处理阶段,针对省住建厅移交的造价工程师“挂证”线索,部分人员提交了自查自纠、整改到位材料,后续根据整改情况持续更新)未报自查自纠、整改到位材料,将对省住建厅移交的造价工程师“挂证”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对在2025年1月10日前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注销或注册单位社保、劳动合同、任职证明等相关整改完成资料及汇总表(详见附件2,造价师“挂证”专项治理交材料请到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371-67188922附件:1.省住建厅移交造价工程师“挂证”线索未报自查自纠整改到位材料的单位人员名单2.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汇总表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