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城产业基金)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外部服务机构,根据《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贵安办函[2023]47号)、《贵州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科创城产业基金办[2024]3号),科创城产业基金拟建立外部服务机构库,为科创城产业基金拟投项目提供专业法律尽调服务、财务尽调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及其他咨询保障支撑,(四)至少应有2名合伙人或高级管理人员执业8年及以上,(六)至少应有三名合伙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国内前十大或省内头部机构工作的经验,至少两名合伙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股权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或资产评估工作的经验,至少一名合伙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参与拟上市或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工作经验,二、服务内容(一)根据科创城产业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为科创城产业基金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财务、资产评估意见及报告,(二)根据科创城产业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参与科创城产业基金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等相关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三)根据科创城产业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四)根据科创城产业基金管理人的委托,贵州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