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二、项目申报对象项目单位须是在本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三、项目申报条件1.项目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建项目,项目单位可申报多个项目,但每个项目单位每年度最多只能有一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2.项目单位有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需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再申报新的项目,项目单位存在验收不通过的项目,(2)申报单位上年度净资产为负,(3)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等,四、项目申报资料1.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5.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6.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7.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8.风险投资、成果专利、认定证书等相关文件(如:自有软件著作权或委外开发合同及开发方软件著作权)9.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10.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0M,可上传多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