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社〔2019〕119号)文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文件要求,现经申请人申请,从江县丙梅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调查核实并上报我局审核,贵州妍泽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符合享受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条件,补贴金额为6004.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从江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55-6418467联系人:曾德美附件:企业享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明细.xlsx从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