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市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补贴,经过担保机构申报、第三方审核、项目公示,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和2024年度第一批农业信贷担保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共179.49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2023年度第二批根据《泰州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实施办法》(泰财农〔2020〕65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业信贷担保费补助和贷款贴息的通知》(泰财农〔2024〕16号)要求,2024年度第一批根据《泰州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实施办法》(泰财农〔2023〕1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业信贷担保费补助和贷款贴息的通知》(泰财农〔2024〕56号)要求),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请各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在收到文件后一个月内,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不得将项目资金用于违规发放个人津贴补贴,附件:1.2023年度第二批农业信贷担保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2.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分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财政补贴金额明细表3.2024年度第一批农业信贷担保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23日73-附件1-3.xlsx附件12023年度第二批农业信贷担保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单位:万元地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助市财政补助金额区财政负担金额合计担保费利息海陵区40.7822.6718.1120.3920.39姜堰区168.8394.6274.2184.4284.41医药高新区(高港区)18.9110.628.299.459.46合计228.52127.91100.61114.26114.26附件32024年度第一批农业信贷担保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单位:万元地区合计省农担泰州分公司免收担保费补助金额兴农担保公司免收担保费补助金额兴农担保公司担保业务补助金额市财政补助金额区财政负担金额海陵区30.7112.518.219.9915.3615.35姜堰区86.2582.753.543.1243.1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13.5013.506.756.75合计130.46108.768.2113.4965.23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