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发改部门出台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改革政策,天全县发改局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价格改革政策,并要求水电气经营企业主动做好政策宣传,释放改革红利,促进托育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新出台的价格政策,依法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其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有居民合表价格的,按合表价格执行,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原则上应单独立户装表计量,转供主体、水电气经营企业可约定采用定量或定比的方式确定托育机构执行居民合表价格的用量,如需加装独立计量装置,涉及建筑红线内线路管道改造费用由托育机构承担,计量装置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经营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