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清算2021年度第二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省级、市级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4〕190号),南安13家企业列入2021年度第三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对象,核实研发经费7062.52万元,核实补助总额327.94万元,另泉州市级研发经费增量补助1.59万元,南安本级增量补助1.272万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财政承担98.38万元,本次下达资金98.38万元,二、泉州市级财政承担99.97万元(含泉州市级增量补助1.59万元),本次下达资金99.97万元,三、南安本级财政承担132.452万元(含南安增量奖补1.272万元),本次下达资金132.452万元,四、请各有关企业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实施细则(2020-2022年)>的通知》(闽科资〔2020〕14号)文件要求,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附件:2021年度南安市第三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资金明细表南安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2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