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4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办事指引(2022年修订)>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制定《佛山市禅城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办事指引(2022年修订)》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佛山市禅城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办事指引(2022年修订).zip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