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非营利组织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向税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经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宜良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宜良县慈善协会、宜良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宜良县红十字会获得2024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附:宜良县2024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宜良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2024年12月24日附:宜良县2024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序号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免税期限1宜良县慈善协会5153012557727673062024年10月01日-2029年09月30日2宜良县青年志愿者协会51530125MJT406491F2024年01月01日-2028年12月31日3宜良县红十字会13530125518467078P2024年01月01日-202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