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营造浓厚返乡创业氛围,其中点对点一站式输转比例不低于30%,营造浓厚的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乡村振兴的社会氛围,2.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县(市、区)人社部门对乡(镇)申报情况进行审核,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和乡村振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各类企业、园区等经营实体,2.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4)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和返乡农民工证明(乡镇政府出具且县区劳务办加注意见),(6)基地内有效吸纳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的措施、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文件,宣传报道及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和促进乡村振兴成效等,3.申报程序(1)申请报告,(4)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和返乡农民工证明(乡镇政府出具且县区劳务办加注意见),(6)基地内有效吸纳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的措施、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文件,宣传报道及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和促进乡村振兴成效等,将所需资料按申报程序提交所属乡镇或部门进行审核,将符合评选条件的对象资料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