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科〔2024〕17号各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年初预算批复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24年度第三批省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的函》(豫科项〔2024〕10号),现下达你市(部门)2024年第二批省创新研发专项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2,列2024年“2060203-自然科学基金”支出功能科目,省级资金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市县资金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请按照《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2〕46号)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项目主管部门应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2024年第二批省创新研发专项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要求,依托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附件:1.2024年第二批省创新研发专项经费预算表2.2024年第二批省创新研发专项绩效目标表2024年5月11日原文及下载:https://kjt.henan.gov.cn/2024/05-21/2996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