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度、月度入库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万元、7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0.1亿元—0.5亿元(不含)、0.5亿元—1亿元(不含)、1亿元及以上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次年分别给予不超过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住宿餐饮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及以上的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年增长率超过20%的,次年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3万元、4万元的奖励,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15万元、25万元的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补贴,再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奖励县内对指标贡献最大的前三名金融机构10万元、5万元、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