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围绕法人治理、合规经营、业务发展、风险防控、监管评价和党建引领等六个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市、县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的具体工作,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工作由公司自评、县级初评、市级复核和省级审定等环节组成,填写《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评分表》(附件1)、《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信息表》(附件2),县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负责结合小额贷款公司日常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投诉举报及外部舆情等情况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提交的分类评级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评分表》(附件1)、《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情况汇总表》(附件4)后,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辖内小额贷款行业年度监管工作情况、分类评级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得分与建议分类评级等次、相关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问题、后续分类监管工作安排及相关工作建议等,必要时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或委托行业协会、中介机构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县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报送的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结果进行核实,填写《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评分表》(附件1)、《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情况汇总表》(附件4)后,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根据市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上报的分类评级材料,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官网正式公布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结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市、县级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分类评级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归集工作,第十五条分类评级结果为A等次的小额贷款公司列入低风险机构名单,分类评级结果为B等次的小额贷款公司列入中风险机构名单,第十六条连续两年分类评级结果为A等次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向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申请将经营区域扩大至福建省行政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