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22—01016岳县政办发〔2022〕16号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岳阳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第六条县发改局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行政管理部门,由县供电公司出具建成后并网意见,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县供电公司出具了“同意建成后并网”意见的,县供电公司应当每月将本月出具了“同意建成后并网”意见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有关信息报县发改局备案,县发改局应当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主动公示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有关信息,由县供电公司出具建成后并网意见,第十七条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县供电公司组织验收,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验收按如下程序办理:由项目业主组织项目设计、安装、监理等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竣工验收,第四章项目的并网程序和电量结算第十九条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县供电公司按简易程序办理并网手续,县供电公司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安全运行等全部环节所提供的全部服务,第二十六条县发改局应当组织县供电公司、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项目属地管理单位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安全运行不定期开展检查,第二十七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承建单位、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根据监管单位交办的整改意见,附件:1.岳阳县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表2.岳阳县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表附件1岳阳县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表户主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总投资(万元)建设地点拟开工时间拟建成时间拟选安装服务企业联系人及电话可利用屋顶面积(m2)拟申请装机容量(kW)项目业主承诺事项本人已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可能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