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具有一定规模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的专业指导机构和实训基地,(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2.完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二)提升托育服务质量1.规范托育服务内容,(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2.推进智慧托育服务,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托育照护培训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建立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支持托育机构发展机制,(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5.加强监督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